×
登录后即可收藏
您还未登录,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
政策法规 /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...

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

湘医保发〔2024〕36号
2024-08-26

转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

详细信息

公开具体内容
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的通知 湘医保发〔2024〕36号 各市州、县市区医疗保障局、财政局,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、县市区税务局,国家税务总局湖南湘江新区税务局,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: 经研究,确定2024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月缴费基准值为6711元,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0133元,下限为4027元。 本通知从2024年9月1日起执行,有效期一年。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省财政厅 2024年8月26日

基本信息

所属领域税收管理
一级事项政策法规二级事项税收规范性文件
公开时限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公开方式主动
公开依据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》、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<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 》
公开主体罗市镇人民政府
公开层级1县级公开渠道和载体政府网站,办税服务厅
立即登录